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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0-57408117教育部、工商總局、質檢總局、國家標準委四部門聯合印發了《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》:
校服購買主要有三種模式,一是完全進入市場流通,學校和家長共同確定樣式后,由家長到校服門店購買,校服廠家和銷售商接受市場監督。

二是由政府出資,通過政府采購方式購買,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做好招投標工作即可。采用上述兩種模式的地區較少,只有個別省進行了試點。
三是由采購單位直接面向生產企業采購,各地普遍采用此種模式。
為加強采購監管,《意見》明確要求采用代收費定向采購的地區,教育行政部門可依法制訂校服采購操作規范程序和統一采購合同,全程公開采購過程。

采購單位要加強校服采購公示,向學生和家長公示中標企業、校服質量標準、采購流程、采購價格等,主動接受社會監督。采購各環節相應材料要全部存檔備查,同時要將采購合同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備案。這一系列措施將采購全過程置于陽光之下,確保公正公開。
所以,小學生要定制幾套校服,并沒有硬性規定,也并非所有的學校都會為小學生定制多套校服來變向收取費用。